关于开展首批北京市节约型示范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4 来源: 发布者:wangxianjuan
各区县教育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京教勤[2010]002号)、《北京节约型中小学校(绿色学校)考核评价办法》(京教勤[2010]12号)精神,结合北京市节约型学校建设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巩固节约型示范学校建设成果,弘扬先进经验,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拟于2013年开展首批节约型示范学校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年检工作是深化北京市节约型示范学校建设的实际举措。此次年检工作以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基础,以营造氛围推行标准实施为重点,以维护荣誉弘扬先进为目标,全面检查示范学校建设情况,交流示范学校建设经验,强化标准,存优汰劣,巩固成果,同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示范学校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年检对象
首批北京市节约型示范学校,即2010年市教委批准并授牌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三、年检时间及评估组
(一)年检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为期二周。每个区县年检时间为半天,其中上午9点开始,下午2点开始(各区县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年检评估组:年检评估组分两组,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节能减排专家组成员。
四、年检内容
根据《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考核评价办法》,以近三年开展节约型示范学校建设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果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见《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考核评价标准》)。
五、年检程序
(一)年检筹备
1.为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应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区县教委需要为每个验收组配备一名联络员,请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并于2013年9月10日前传至年检工作组邮箱jieyuexingxuexiao@126.com。
2.接受年检的学校应准备自评报告,区县教委应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接受年检时为每位评估验收组成员提供相应的材料(学校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汇总表格等)。
3.各区县年检会场由各区县教委自行确定,建议选择接受年检的一所学校作为年检会场。
(二)组织年检
各区县教委应按照市教委规定的年检时间,由区县教委召开年检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区县教委相关领导主持,市评估组组长通报评估工作实施步骤、方法,各示范校负责人依次汇报工作情况(每校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求制作ppt)。学校汇报结束后,评估组对学校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询问,汇报人当场答复,也可现场对书面材料进行核查。
(三)评定结果
评估组成员根据学校汇报及询问情况,集体做出评定结论。年检结果不当场进行反馈,待年检工作结束后由市教委统一向区县教委通报结果。
六、年检结果与处置
1.年检结束后,各评估组须经集体研讨后向市教委提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工作过程、验收评分、示范校经验与特色、存在问题与改进意见等。
2.各评估组应对参与年检的各学校进行评定,年检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次。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学校,继续保留示范校标牌,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学校,作摘牌处理,收回示范校标牌。
七、注意事项
1.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到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点击下载,网址:http://bjaes.ichzh.com/kcxfz/。
2. 年检工作组设在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中心,评估组到达区县的具体时间请各区县负责人与评估工作组及时沟通。
联系人:
市教委联系人:李华勇 电话: 51994813 13801318602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王 鹏 电话: 68012277-8223
159106471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5号真武饭店223室
附件1 2010年北京市节约型示范学校名单
附件2 各区县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3 区县联络员信息表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