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08-06-11 来源: 北京教育科研网 发布者:xuxiang

  前 言
  第一部分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背景
  第二部分“十一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重点工作
  第四部分“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前  言
规划性质:2006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发挥着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作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既是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首都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教育政策措施和编制教育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更是全市教育系统未来五年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编制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第一部分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背景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沉着应对各种挑战,全面完成“十五”规划制定的各项指标,首都教育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主要表现在:
  (一)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机会逐步扩大。3-6岁儿童入园率保持在85%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二)教育结构日趋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水平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普通高中规模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高等教育积极调整层次、类型及专业结构,规模稳步扩大,体系逐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民办教育在满足群众接受多样化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弱势人群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通过市级财政对远郊区县转移支付(5年共投入26亿元),城乡百所学校对口支援,特级教师送教下乡,开展农村教师培训等措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教育改革逐步深化,促进并保证了教育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已经建立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逐渐提高。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实验,中小学心理健康、体育、美育、科技及安全、国防教育不断加强。职业学校努力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高等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地方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此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进一步深化,为首都教育发展增添了活力。
  (五)教育功能不断拓展,贡献能力日益增强。“十五”期间,共培养研究生12.6万人,普通本专科生42.8万人,成人本专科生47.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39.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9%以上。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技型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有力推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和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此外,在推动郊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与规划、参与政府决策等方面,高校作用明显增强。
  (六)国际合作日趋活跃,教育开放逐步扩大。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合作项目达174个,5年累计招收留学生12万人次;共聘请外国专家和教师近1万人次。有1万多名外籍学生在我市中小学学习。与驻京国际教育机构、外国使馆合作进一步加强。通过举办国际教育博览会、在境外举办教育展等途径,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北京教育的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七)各类培训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新村、学习型乡镇等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区县建设。企业教育、农村教育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成人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农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各类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培训年均达750万人次左右。
  (八)教育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5年北京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83.93亿元,比2000年增长127.47%;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11.88亿元,占GDP的3.11%。“十五”期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含教育费附加)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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