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治理校外培训乱象
发布时间: 2018-03-05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ym
——全国政协委员为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支招(上)
“让课外培训成为素质教育的补充,而不是变成应试教育的助推器、家长和学生负担的增压器,更不能被有些人用来干扰教学秩序、煽动社会焦虑情绪,成为牟利的工具。”3月2日,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这一观点,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有关部门管理的难点。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期通过更大的力度、更综合的手段来治理这一长期存在的社会难题。
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为何屡禁不止?此次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怎样落地?管理中还存在哪些盲区?一起来听听全国政协委员们怎么说。
重拳出击,对不合法、不合规机构坚决关停
2017年底,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新思路培训学校相继被爆“老板跑路”。学校关门后,几百名学员交纳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自考培训费用也无法追回。
“对于类似不合法、不合规,尤其是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有关部门一定要联合起来,坚决关停。”谈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观点鲜明。
据统计,我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规模超过了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相当于一半以上的中小学生参与过校外培训。
其中95%以上的份额被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机构占据,市场“大而分散”。不少教育培训机构证照不全,利用政策执行漏洞,以教育咨询等名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办学资质,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坦言,地方教育部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愿望强烈,却也力不从心,还存在包括职责划分不清、人手不够、缺乏执法权等问题。
尽管管理难度不小,但孙惠玲表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各地不能靠等待,必须结合地方发展情况,积极探索、敢于亮剑。下一步,天津将按照四部门的要求,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底我们就开展了联合治理行动,今年再借四部门《通知》的东风,把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说。
在韩平看来,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合规的课外培训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应该大力支持的。但在市场急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违规乱象,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时出手治理,这既能保护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也能更好地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正面引导,治理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
在当下的校外培训市场中,超纲教、超前学是一种常见现象,有的培训机构甚至以此为广告,吸引家长和学生的眼球。这样的超前学习到底有没有必要?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说:“孩子的成长应该像浇灌一棵树一样,等待它开枝散叶,而不是不断地用化肥来催生,催熟的树虽然长大了,但很可能是病态的。”
“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超前教育。”每当有家长问全国政协委员、史家教育集团校长王欢,孩子该上什么辅导班时,她都会这样回答。在这位北京名校长看来,超前教育非但没有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反而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孩子对课上的内容不感兴趣,以及重复学习导致孩子休息不好、疲惫不堪等。
《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倪闽景委员介绍,今年上海市实施了“一标准两办法”,严禁民办培训机构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妨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上海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欢迎大家监督。现在看来,民办培训机构‘拔高抢学’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建议,加强对民办教师门槛的审查及入职后的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各学段教学标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划出红线,严肃处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在种种课外培训乱象中,社会意见最大的要数公办学校教师甚至是公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勾结,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培训。“无论任何形式,公办学校及教师都不得有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行为。一旦参与其中,教师必须脱离公办身份,学校应当被严肃处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说。
倪闽景委员也对此持同样态度。“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及教师,上海坚决‘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对民办培训机构将竞赛或变相竞赛结果以各种形式提供给本市中小学校(含学校教职工),干扰正常招生入学秩序的,也要进行追责,甚至吊销执照。”
在此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对公办学校及教师的违规行为动了真格。《通知》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指出,在《通知》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考虑通过地方法规及国家立法,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及教师行为,划定办学及教学红线。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副校长汪小帆建议,在规范公办学校特别是公办教师行为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教师地位,提高教师待遇。“社会培训机构往往用高薪吸引教师兼职,这与我们教师收入还不高有关,要彻底堵上公办教师兼职培训的口子,不能忽略了提高教师收入这个关键点。”
“年初,中央为教师送出‘大礼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相信公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都会得到提高,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汪小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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