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西平:新时代开启民办教育新征程
发布时间: 2017-12-20 来源: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网》 发布者:ym
12月15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主办,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承办的“第九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陶西平在大会上致辞。以下为致辞原文:
祝贺进入十九大以后的第一次协会年会的召开。这次年会在上海举行,上海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有着成熟的办学和管理经验,又即将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政策,一定会给我们更多的启示和借鉴。
今年的年会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因此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中国民办教育工作者应当共同牢记习近平同志的教导,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为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拓展了教育投入的渠道,创新了教育发展机制,丰富了人才培养的模式,逐步覆盖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广阔领域。民办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成为教育大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今天,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和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战略的成功体现。
十九大再次强调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面对建设教育强国的新的历史使命,民办教育应当肩负起新的责任,开始新的征程。
要坚持目标明确。民办学校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办学目标都应当把育人放在第一位。这是民办教育的教育性质所决定,也是民办教育行业道德所决定。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是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是民办学校的基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民办学校的教育目标。因此,民办学校只有在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前提下,才可能发展,才可能取得政府、群众和市场的认同,才可能提高社会声誉,也才可能使企业色彩与教育责任统一起来。
要坚持优质发展。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公平、优质、可选择的教育。民办学校单纯满足数量需求,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任务,目前有的领域这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有的即将完成,有的可能还会维持较长时间。归根结底民办教育的属性不仅是数量补充,更是提供选择。失去群众的选择价值,民办教育也就失去存在的必要。因此,民办学校的一切工作均应围绕发展优质教育这个中心展开,促进学校教育的管理优化、教学优化、队伍优化。优质教育没有公办与民办之分,民办学校不能有体制自卑,只有民办学校树立办成优质学校的信念和信心。才能获得政府、社会对民办学校更多的理解、关怀和支持。
要坚持特色鲜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作为学校教育是相通的,但是由于投资主体和经费渠道的不同,民办学校除有一般学校的共性外,还应有鲜明的个性。民办学校需要通过角色转换、角色适应、角色定位,转变自身观念,办出学校特色,才能生存和发展。准确定位是民办学校内部诸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民办学校要找到在教育大舞台上所充当的角色,确实成为一个教育品类的优秀代表,这样才能成为公众选择的目标。
党的领导是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这就明确了党和政府对民办教育实行支持和规范的统一。支持是为了发展,规范是为了健康发展。民办教育界应当自觉地在接受各项政策支持的同时主动地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以健康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建设教育强国做出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迎来了新征程。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施行,实施条例也即将颁行,我国民办教育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国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制保障。
我们坚信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社会各界、广大师生都将进一步全面贯彻立法宗旨。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一条的规定:一是更好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二是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民办教育的政策制定者、管理者、举办者、办学者、教师和学生都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落实并遵守法律规范。一要依法行政,一切管理规定必须合法。一切法规、规章及部门和地方的行政规定必须有法律依据,一切管理行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随意性。二要依法办学,举办者要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学校,办学者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坚决消除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教育行为,要依照法定规则接受管理和监督。三要依法维权。政府要保护举办者、办学者、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以及所有民办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也应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创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自律,二要互信。民办教育界应当严格自律,没有自律,就不能健康发展,就不能取得社会认同,一个机构违规就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社会声誉。但又必须建立社会各界和媒体与民办教育界的互信,民办教育是值得信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互信,一个具体问题就可能发酵成为轩然大波。相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这种和谐氛围一定可以逐渐形成。
现在民办教育既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又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应当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开始新的征程。因为我们不仅是在举办着一所或者几所学校,我们是在为建设教育强国而奋斗,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奉献。
祝会议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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