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确保幼教师资质量
发布时间: 2017-12-04 来源: 《人民政协报》 发布者:ym
笔者所主持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质量视角的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研究”调查了全国15所本科层次省属师范大学的1269名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全日制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结果发现70.9%的学生把学前教育专业作为第一报考志愿(考虑到专科生为定向报考因素,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比例更低),但是填报志愿时大部分学生对所学专业不太了解(73.1%)。填报志愿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分别为父母建议(25.7%)和自己爱好(24.8%),由于高考成绩和考研成绩限制的比例也非常大(25.7%),专业吸引度较低(19.9%)。幼儿园教师教育专业生源质量在整个教师教育专业中处于垫底的位置,招不到优质生源进入到教师教育领域。幼儿园教师在教师教育者队伍中,学历和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女性比例过高、学术地位不高,处于教师教育者的边缘地位;幼儿园教师教育办学层次偏低,主要是专科和中专为主。
对此,认真审视园所师资队伍现状,进而采取积极有效的建设措施,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首先,要加强教育立法,规范幼儿园从业者的办学行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人们对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适龄儿童需要接受早期教育。人们对子女的早期教育需求已经从“能入园”过渡到“入好园”,这也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
满足人们对子女早期教育“入好园”、接受优质早期教育的“美好生活需求”,一个关键的措施是加强教育立法,特别是早日实施“学前教育立法”,乃至推动整个教育立法工作,从而规范早期教育特别是幼儿园从业者的办园行为和教育行为。要明确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幼儿园教师是教育专业人员的教育属性。教育立法应该上升到与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一样的重视高度,对恶性事件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甚至对主管领导实行劝勉谈话、引咎辞职等方式,加强震慑力度。这在当前的教育领域特别是早期教育领域显得尤其迫切。
其次,要振兴幼儿园教师教育质量。建议国家在教师教育质量这个源头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质量,比如加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招生和一本招生的比重、采取提前批次招生以及提升幼儿园教师教育机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同时,针对幼儿园教师教育办学水平的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的现状,要加强幼儿园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估,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幼儿园教师教育质量。
第三,要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虽然每次恶性新闻事件出现后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愤怒,相关部门也积极做出回应,但是幼儿园教师队伍出现的恶性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其根源在于当前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较低,还不能吸引优秀青年进入幼儿园教师职业。目前不少私立幼儿园和早期教育机构,市场化、公司化、商业化的氛围过于浓厚,幼儿园和早期教育机构的教育属性严重缺失,早期教育机构和幼儿园的从业者没有被当作教育专业人员来看待的观念还根深蒂固,这不得不引起国家的重视。因此,从根源上避免或者减少幼儿园类似恶性事件的再次出现,应该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加幼儿园教师的编制,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否则,一切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客观地说,在幼儿园和其他早期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者,大部分兢兢业业,为了儿童的发展任劳任怨,将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到工作当中。作为幼儿园教师,要严于律己,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标准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应有尊重。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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