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预录费是权力任性
发布时间: 2017-11-15 来源: 《蒲公英评论网》 发布者:ym
8月13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对于不想交“预录费”的学生,该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大学到底该不该收缴“预录费”,(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说“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那么,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必要条件就是缴纳2000元“预录费”。这种行为看似令人可笑,其实仔细推理便不难发现,用预录费绑架录取通知书,不仅是对学生权力的侵犯,更是一种权力的任性。
一方面,按照常理,学生分数达到录取条件,就应该被学校录取,并发放通知书。这是不争的事情,但学校却用预录费进行绑架,要求学生先缴纳预录费,不交就不被录取,就不能报到就读,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蛮横无理的霸道行为。
另一方面,学生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能进入高校深造。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认为,学生要想来本校就读,就必然按要求缴纳2000元“预录费”。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学生选择申请退档去参加其他专科院校的志愿征集,必须要在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才能办理,这就等于切断了学生选择退档的后路,意味着学生除了按照学校规定缴预录费,基本上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任人摆布,乖乖地在学校报到就读。学校如此强势简直任性妄为。这样的行为是对学生选择权的一种严重侵犯,是对教育市场公平的严重践踏。
其实,近年来高校擅自收取“预录费”已不是新鲜事。为此,教育部早在2011年就曾专门下发通知,严禁高校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用度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显然,缴费录用是高校利用手中的那点权力,通过经济手段拴住考生,是利益驱使下的一种极端行为。每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学校只需一纸通知,就能轻而易举获得可观的收入。更是无视法纪,任性妄为的表现。它不仅违反着相关法规,而且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
每个学生都有选择学校的权利,选择哪个学校,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是学生的自由,学生完全可以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教育水平和生活学习环境去选择自己喜欢的学校,这是一种基本公平,也是一种市场自由。为此,高校收费必须加强监管,特别是民办高校的收费理应进一步规范。同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政府要加强高校收费纪律强化。防止权力任性,顶风违纪。
诚然,学校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学校的第一功能应该是培养完整的人,不是唯利是图。学校的教育和行为表现理应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因此,学校领导更应把握好办学方向和国家政策,做到“有权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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