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版《学校教育法》确立职业大学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8 来源: 国际教育信息中心 发布者:xuxiang

 

310日,日本部分修订《学校教育法》内容,将开展实践性职业教育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了法令高度上的确认。201941日起,以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将被正式纳入大学制度,命名为“专业大学”(『専門職大学』)和“专业短期大学”(『専門職短期大学』)。

伴随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推进与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日本急需培养一批兼具高水平实践力与丰富创造力的专业人才。具体来讲,这些人才需要在扎实理论的基础上发挥卓越的实践力,能够积极迎接变化并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新价值,不断引领某一专业领域的发展前进。例如,旅游方面,能在周到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旅游产品的策划、提升服务水平;农业领域,能在生产高质量农作物的基础上,进行销售、加工品开发、扩大销路等;信息领域,在具备程序员能力的基础上,能够协作其他行业并将新型策划方案转化为商品和服务,等等。在此背景下,新型职业大学制度应运而生。

法案规定,新型职业大学将通过开展专业技能的深度指导与研究,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学生的毕业学分中必须包含30%40%以上的实习与专题研究科目,并且学校必须保证校内专职教师中有40%以上是活跃于各领域的实干家。围绕学位授予,法案规定,将面向毕业生授予经由文部科学大臣认定的学位,攻读4年学制的学生毕业后获得“学士(专业)”学位,需完成约600小时的企业实习;攻读2年—3年学制的学生毕业后获得“短期大学士(专业)”学位,需完成约300小时的企业实习。

新型职业大学需要迅速应对社会需求,强化与产业界的协作,共同致力于教育课程的开发、制定与实施,共同推进教师水平的提升。此外,新型职业大学将成为社会人士再学习的便捷通道,4年制“学士(专业)”学位课程分为前期课程(2年或3年)和后期课程(2年或1年),社会人士可分段攻读。并且,面向那些具备了一定技能基础的人员,经过文部科学大臣的鉴定,可将其技能经验折合成学分。

编译自日本文部科学省网站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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