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部分修正学校教育法

发布时间: 2015-04-13 来源: 国际教育信息中心 发布者:xuxiang

 

    317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围绕学校教育法进行部分修正的法案内容。修正法案中涉及了两大部分,一是明确了实施小学初中一贯制教育的新型学校、并加以制度化;二是创设了高中专科毕业生可升入大学的编入学制度。

    为实现学校教育制度的多样化与弹性化,日本明确规定在现有的小学与初中基础上,将实施小学初中一贯制教育的“义务教育学校”设为新型学校,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制为9年(分为6年的前期课程与3年的后期课程),不论国立、公立或私立学校,均可设置成为义务教育学校。其教育宗旨是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的阶段特征,自基础内容至拓展提升,逐步实施义务教育。原则上,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员工需同时具备小学与初中教师资格证。此外,根据法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或改建、教职员工的薪资等费用,均由国库承担补助。
   
围绕编入学制度,迄今为止的相关法案规定了来自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修学校的毕业生可插班编入大学2年级或3年级继续学习。在此基础上,此次修正法案新设规定,即学制为2年以上的高中专科毕业生也可升入大学。这一修正大大提升了编入学制度的弹性化,有利于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注:日本的高中专科致力于讲授工业、水产、保育、福利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培养拥有实践技能的专业人才。

编译自日本文部科学省网站 2015-3-1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