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确保世界一流研究带来更大的经济回报
发布时间: 2015-12-09 来源: 国际教育信息中心 发布者:xuxiang
12月4日,澳大利亚《研究政策与拨款机制检讨报告》(Review of Research Policy and Funding Arrangements report)正式发布,这份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向联邦政府就“澳大利亚如何能够确保世界一流研究更好转化为商业成果,并带来更大的经济回报”提供建议。报告中提出了大量将增强澳大利亚研究体系、鼓励大学与产业之间更强合作,以及澳大利亚如何将其高质量研究转化为国家的经济与社会收益的行动建议,供联邦政府参考。
检讨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主要致力于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l 确保澳大利亚大学研究与研究培训的高质量与卓越;
l 通过“研究专项拨款”(Research Block Grants,RBG)以更加简单、更加透明的方式分配经费;
l 为大学提供激励,增加并改进与企业和其他终端用户之间的合作;
l 鼓励大学参与研究商业化过程,以及向企业和社会转让知识,包括提供经费激励,以及强调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等;
l 确保竞争性拨款申请条件中支持研究成果商业化以及大学与企业的合作。
重要建议如下:
改革“研究专项拨款”(RBG)
报告建议,从2017年开始,建立新的RGB拨款模式,将原有的六项专项拨款计划合并为两个,充分简化RGB,鼓励研究与研究培训中的合作与创新——将“研究基础设施计划”、“可持续研究卓越计划”与“联合研究合作计划”合并为“研究支持计划”(Research Support,RS),加大对企业和其他终端用户参与高校研究的激励。将“研究培训计划”、“澳大利亚研究生奖学金”和“国际研究生研究计划”合并为“研究培训计划”(Research Training,RT),简化研究培训经费的相关规定。
改革“竞争拨款计划”(Competitive grant programmes)
报告建议,对通过“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ARC) 和“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委员会”(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NHMRC)的竞争性拨款进行改革,以更好支持终端用户参与研究。首先,作为ARC旗舰计划的“连接项目”(Linkage Projects)旨在促进大学、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合作,但目前每年拨款一次限制了企业回应市场或创新的机会。报告建议,从2016年7月1日,该项目改为随时申请,持续拨款,确保研究机构与企业灵活回应市场。
成立专家团,对申请“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ARC) 和“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委员会”竞争拨款的申请者进行筛选,确保研究质量以及研究具有商业潜力,并能鼓励企业和其他终端用户参与。
实施“关注企业研究合作计划”(Business focused research collaboration)
报告建议,联邦政府在未来四年(从2016-17年开始)拨款大约2500万澳元,扩大“研究联系计划”(Research Connections),增强大学与企业的研究合作。
此外,联邦政府应该每年拨款1250万澳元,实施“博士生企业实习计划” (PhD business placement initiative),支持大学每年新增700个到企业实习的博士生数量。
改进知识产权管理
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应该要求所有未来“连接项目”(Linkage Project)的申请书及进程报告要明确通过该项目,研究将产生的实际和潜在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事务。2018年,“为了澳大利亚的卓越研究”( ERA)评估应该考虑通过出版物、公开资源库及知识产权利用得到的研究产出在评估过程中的相对权重。
实施“影响与合作”评估
报告建议,设计一个新的“影响与合作框架”(impact and engagement framework),评估大学研究成果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收益。新框架将与评估大学研究质量的“为了澳大利亚的卓越研究”评价体系相互配合,将对未来研究拨款产生重要影响。
新框架将参考2014年英国的“研究卓越框架”,包括定量与定性评估,将一套评价“合作”的指标,如研究的收入来源,与案例研究和专家评估相结合,2017年开始评估实验,以后每三年评估一次。负责专家评估的工作组由教育与培训部召集,成员包含研究部门、政府和终端用户的代表。另外,为了使评估中大学的行政负担最小化,尽可能使用现有的数据源和证据,减少大学的报告要求。
在2017 实验后,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决定是否将“影响与合作”评估结果与拨款挂钩。从2019年起,10%-20%的研究专项拨款由可能取决于“影响与合作”评估结果。
评估澳大利亚的研究系统
报告建议,澳大利亚教育与培训部以及产业、创新与科学部与健康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该在公共资助的研究系统的表现评估方面起主导作用。应该每年公开澳大利亚研究系统的评估结果。对公共资助的研究系统的第一次绩效评估应该在2016年末进行,尽量使用现有的数据信息。另外澳大利亚应该致力于影响现有和未来的“全球排行榜系统”,使研究评估中更多纳入对创新和产业参与程度的评估内容。
编译自澳大利亚《教育观点与研究——对话》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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