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0-10-13 来源: 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发布者:yuzijie
近日,上海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统设计,推出系列举措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上海以创新机构设置、落实法定职能、独立行使职能、健全协作体系为抓手,聚焦健全管理体制,提高教育督导效能,重点推进督导结果的公开、整改、激励、约谈、问责等五大制度,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规范专职督学配备,首次明确各区专兼职督学总数应按与纳入区域督导范围的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照1∶1比例配备,其中专职督学占比不低于30%。”上海市教委督导室主任张慧介绍。
“除了固化原有的督学资格准入制度外,《意见》规定,可以从优秀公务员、教师、科研人员中遴选,改变了过去只是从学校行政干部中选派专职督学的做法,对于优化督学队伍身份结构,促进督学队伍的多元化、专业化建设非常有好处。”黄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张瑞田说。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009/t20200923_490028.html
<前一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后一篇: 上海率先公布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