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发布时间: 2012-03-09 来源: 基教所 作者:杜文平发布者:ym

  2007年秋季,北京市开始在高中阶段全面推进课程改革。随着新课改的推进,探索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课改要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变过去那种过分强调甄别、区分与选拔的功能,使评价“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2007年7月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教基〔2007〕16号),其中附件5是“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此,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出台,伴随方案的出台北京市还研发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其中包括新学期伊始的我、学期结果的我、思想道德、学业成就、综合实践活动、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个性发展九个方面内容。与此同时,方案在实施过程又进行了修订,修订稿以“京教基[2010]26号”文件下发。

  然而,在相关部门多次对部分高中学校进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调研情况看,还存在不少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学校的领导干部和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设计理念理解不到位。在实施过程中,不少教师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内容以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方面内容以及电子平台操作中的内容以自己原有的评价思维模糊去理解,比如有的学科教师在过程性评价过程中给学生多个方面打等级等,导致一定的认识偏差。同时,学生考试成绩仍是评价学生的主要指标。

  因此,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确在更新着研究者与实践者对学生评价问题的理解,改变着教育评价模式的样貌和形态,比如,电子平台建设,多主体评价;另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似乎并没有真正改变教育评价模式的基本架构,考试成绩仍然是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如何理解这两种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引出了我们在探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个问题: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到底有什么意义?如何去实施?结合北京教育现实,有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去思考。

 

  一、进一步深入理解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方案中指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阶段学生进行的全员、全方位、全程评价,其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里的全员包括学生、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等;全方位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六方面;全程包括高一至高三共6个学期的过程性评价。

  1.进一步理解学生全面发展

  在我国,教育目的就是教育方针所规定的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的具体化就是教育目标,即学生发展目标。对于学生个体来说,这种发展目标就是全面发展,即作为全人的身心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不但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而且每一方面都包括知识能力、过程和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的发展。我国教育方针的规定体现了社会要求和个人要求相统一的学生发展观。

  全面发展,即着重于全面素质中的基础性部分的发展。“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这是学生为其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所需,也是基础教育的根本使命所在。对此,教育部将它规定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项“基础性素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的基础指标的设置与教育部基本统一。无论是教育部所设立的“基础性素质” 还是北京市所设立的“基础指标”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其指标要素的选择和表述肯定不能包罗万象,但它毕竟体现了高中学生需要的“全面发展”这一核心。

  2.进一步理解个性发展

  个性发展,即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要求下的个性化发展,换句话来说就是在共同性的基础上,充分把学生的差异性表现出来。由于每个学生受遗传、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等不同造就了人与生俱来的个体差异。由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对自己发展方向的不同选择,决定了学生个体之间发展方向、速度、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的非均衡性,从而使每个学生具有自主性和独特性。这不仅是不可改变的客观现实,而且也是社会和个人发展的客观需要。发展学生的个性是教育的理想,就我国学校教育的多数情况来说,是重视共同性有余,而重视差异性不足。

  总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的过程中也要提高和引导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的观念有所更新。即,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师生的互动,引导并促进教师发展;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进一步理清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是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措施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从评价类型上可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方案指出:“形成性评价是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行为表现所进行的评价。它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为手段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用多元主体评价和共同建构的方式取得评价结果。”因此,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的形式呈现。从高中学生发展的角度来看,形成性评价是最重要的,它能记录学生成长的过程。记录袋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因此,记录袋不仅要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还要记录学生个性的发展,记录学生成长中的需求,从而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反省的能力,可以说形成性评价是以促学生发展为最终目的。

  当然,方案中也指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用途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或工作岗位提供参考;为高等学校选择适合的学生及入学后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参考,或为用人单位选择适合的人才提供参考;为开展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评价以及区域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提供依据”。经过调研发现一些学生只重视学生终结性评价的结果,关注它的信度和效度问题,关注高等院校如何依据终结性评价的结果选择学生等,功利性太强。学校的想法是可以理解,但不能太求功利性而丢失了本质的东西。

 

  三、进一步领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动力,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

  调研中发现部分学校领导在还没有实施的情况下,就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产生了抵触心理,认为此项工作必定加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工作负担。其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是以学生为主,学生是综合素质发展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行为记录的数量、种类和来源,分析自己在这六方面发展的主要成绩、进步和问题,最后做出评语描述。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成为评价的主动参与者,主要引导学生成为自律的学习者,达到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

  当然,学生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为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教师、同学和家长都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

  比如,一位同学,在思想道德自我评价栏目写到: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愿意帮助别人的人,可能因为性格的原因,不太了解我的人,会觉得我很冷漠,其实我是很愿意帮助别人的.我曾问朋友为何会这样,她说要付出就不要想回报,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了今后的人生准则,为他人付出而不在乎回报

  通过这样的记录不言而喻达到了教育的结果。为了促学生发展,有的内容自我评价每学期要求至少进行1次。因此,在教师、学生、同学、家长以及社区有关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在内省与外促的结合中,以内省为主,让学生得到主动的、全面的发展。在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对自己的成长进行回顾与反思。

 

  四、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策略

  鉴于此,为了使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更有效地实施,有几个策略需要进一步思考。

  策略一:在行政的支持下,开展高中学校领导层面综合素质评价理念培训

  为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此项研究工作贯彻下去,在市级层面上召开全市主管主任和普通高中学校领导层面的培训会,一是要正确认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念和重要性;二是要以积极的心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中去。

  策略二:完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

  为了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作为全体高中干部、教师的职务行为。学校层面必须建立二个层面的机制:

  一是学校必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德育和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组成,同时有一位校长(副校长)主管,监督、指导评价工作的实施。

  二是以班级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以班主任为主,组织科任教师、学生,并以适当的方式吸收家长参加。

  策略三:以学校开展的学生评价为基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校一直都在实施,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学校能把北京市的方案与学校已有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整合起来,收到比较好的效果。比如,西城区39中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做了两项比较有特点的工作:一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学校开展德育“五育三层次”工作,并通过开设金杯奖、银杯奖、铜杯奖、进步奖、特长奖等奖项的活动,使获得表彰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0%-40%左右,同时将学生的“青色雨”志愿活动、社区公益活动也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三年学习和成长的记录。二是教学上的逐人分析工作。这项工作经过四年的努力,获得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学校也计划将此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当中来。再比如,东直门中学在实践中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为基础,建立班级、年级、学校学生成长资料库,把来自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科教师的各种资料信息收集起来,真实、完整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点点滴滴,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填写提供丰富、翔实的信息资料支持。这些案例表明,北京市的方案毕竟是总纲性质的,如何真正发挥学校的创造性,又能发挥学校的特色,最佳的办法就是结合学校已有的学生评价研究,在继承和发扬中把此项工作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报,1999-6-17(1)

2.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3.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稿》(京教基[2010]26号)

4.彭德昭.促进发展:学生评价之本[J],教育导刊,2007(1)

5.刘润兰.小议发展性评价与个性化发展[J],中小学管理,2006年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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