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本思路

发布时间: 2007-09-17 来源: 发布者:yxh

  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主要是要达到以下几个效果。一是实现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转变。应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全面发展,但在现行评价体系中,主要是备战高考情况下,学生都成了应试教育的“奴隶”,为考试而学习,这对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极为不利。高中新课程将运用一套全新的评价体系,可以让孩子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二是实现教师角色的真正转换。高中教师很勤奋,也很辛苦,尤其是高三的教师。但我们的许多教师只是充当了学生冲刺高考的“教练员”角色。高中新课改的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要求教师必须成为一个学者型教师,高中课改也能造就一批学者型教师。三是可以构建起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教育的评价体系,真正达到多元化、个性化。教育的功能不是简单的“选拔”,而更应该注重其培养功能。高中新课程将带动和推进高中教育功能的转变。四是可以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相衔接并将推动高校教学改革。要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预期的良好效果,我们的基本思路是:

   一、坚持正确的实验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我省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为加快建设基础教育强省、为培养与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1.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实验教材的
  验证实验,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2.完成全省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订和实验,探索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3.制订我省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管理课程的能力;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5.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6.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7.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全面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8.实现全省高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坚持全面进入、分类指导的实验工作推进策略
   鉴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础和条件的差异,对我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提出三类不同要求,即最基本要求、较好实施的要求和高水平实施的要求:
   第三类要求(最基本要求)
   l、高一年级不少于4个教学班,学生班额在50人左右;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I模块,能满足学生3
  年中获得l 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I中获得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具有从高二年级开始的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实验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高中新课程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6、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7、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学研究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8、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9、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良好的校风和改革的氛围。
   第二类要求(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模块;
   3、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
   6、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I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7、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8、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9、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第一类要求(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第二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3、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2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5、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I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 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6、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程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7、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素材性资源受到普遍重视和生成利用,学校拥能不断更新和服务便捷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8、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成风气,反思教学已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上述三类要求,将是我省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水平进行等级评估的依据。第三类要求是每一所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今年秋季获准招生的必要条件,目前还达不到第三类要求的高中学校必须在2004年秋季招生前达到基本要求。对能够达到第三类要求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达到较好实施或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全省将在能够达到第一类要求的学校中,评选全省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示范学校;在能够达到第二、第三类要求的学校中,择优评选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特色学校。
   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对照三类要求对学校进行准确定位,作好3年实验规划和提高新课程实验等级水平的年度计划,努力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实验等级水平。
   四、加强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改办)和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以下
  简称专家组),整合各方面力量,系统高效地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
   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监控。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统筹,领导小组要吸纳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县课改领导小组要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3.课改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课改办主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厅()长担任,课改办人员配备要精干,以提高决策执行和办事的效率。
   4.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执行、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其成员由本地区教科研部门和高等、中等学校专家、高中优秀校长和教师组成。专家工作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5.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要通过权责下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也要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确保课程改革实验者最大限度地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6.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通过实验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突出抓好实验的重点工作
   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特别是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条件差异大,因此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抓住重点,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加强师资培训工作,做好新课程师资准备。
   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以转变教育观念和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确保全部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新课程实验的培训者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高中新课程培训采取“全省统一规划,省级集中培训;部门各负其责,分段组织实施”方法进行。由省课改领导小组制订全省统一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任务,规定培训内容、学时,制订检查评估标准。岗前的集中培训和岗后的全程培训及年级跟进培训同一计划、统筹安排,作为新一轮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岗前教师培训由省课改办负责统一组织,除一部分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者)参加国家级培训外,其他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全部参加省级培训,一步到位。岗后的全程培训和年级跟进培训由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依据统一计划,组织相关培训部门和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取得国家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者才能承担省级培训任务,取得国家或省级培训合格证书的高中校长、教师才能承担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任务。
   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质量标准,对培训的过程和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学校建立校本研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构建研训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校本研训的最大效能,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使学校不仅成为学生成长的场所,同时也成为教师成就事业、不断学习和提高的学习型组织。
   2.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以科学研究成果指导课程改革实践。
   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正确决策、有效培训、有序实施都有赖于科学研究。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省里将设立项目研究成果奖,激励项目研究人员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省项目研究组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各科课程标准,积极跟进教育部项目组的研究,研究任务要为基层课改实验服务,研究方向要指向课改实践,使研究成果能够预见、分析、解决课改实践中将会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新课程的各项培训工作,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指导,努力解决我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各级教研、师训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全省各级教研部门,要以学校为基点,以课改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特别要重视抓好校本研修基地和项目样本校。全省师范院校、师训部门要积极投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教研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新课程实验的师资培训、项目研究和实验指导工作。
   3.推动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重建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要大力改革教学常规,制订实施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推进学生管理制度、公共资源的管理制度、教师的管理考核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
   我省将采取“加强指导、以校为主、全省平衡”的办法选用实验教材。选用程序为:由省教育厅公布教材目录,学校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组咨询指导下提出选用意见,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课改办,由省课改办适当平衡后确定。在保证学校自主选用教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部审教材在全省的使用实验。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加强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5.要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计划,保证新课程的有序实施。
   省教育厅已出台《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省里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反映学生个性差异、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
   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在选课范围上要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和发挥资源效益,在选课程序上要体现学生主体参与、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在科目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要讲究效率和操作便捷,在选课管理上要有利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选课指导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对学生选择适合的课程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
   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6.创建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监测机制。
   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践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增加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公益活动及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同时也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提供更多的学生成长信息,逐步使高中对学生的评价记录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省教育厅将出台《海南省普通高中实验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测试和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全省普通高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评价手册》中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契机,尽快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引导学校以及家长和社会对高中教育性质正确定位,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同时利用国家将在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启动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工作的契机,引导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学校与社区等方面朝着国家级示范高中的目标迈进。
   7.要积极推进配套新课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省教育厅正组织力量开展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高校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力争于2004年秋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始时,出台《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力争在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高考命题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改变目前高考在考试定位、考试方式、试卷设计、考试结果使用、招生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考试评价制度。
   8.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意义和目标,宣传普通高中教育新的培养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是我省加快改革与发展基础教育的良好契机。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有国家课改专家组的支持,有全省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省一定能在首批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工作中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廖清林 作者单位:海南省教育厅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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