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心赴广东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及信息化建设调研

发布时间: 2015-05-22 来源: 督导与评价研究中心 发布者:ym

 

评价中心赴广东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及信息化建设调研

 

    2015年4月20-24日,评价中心赵学勤主任率队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调研。本次调研主要对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的举措和经验以及深圳市南山区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进行了实地考察。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室谢绍熺主任就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了重点介绍。针对广东省学生流动性大,区域、城乡、校际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行“全覆盖”,对全省所有县区进行监测,每年对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兴趣特长、负担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价。坚持在常态下对学生集体而不针对个体的质量状况进行过程性的评价,注重对学校和地区教育质量进行诊断分析,是一种标准参照的、增值性的评价。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义务教育部胡志桥主任详细介绍了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的背景、内容、进展。“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涵盖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对学校的认同等六大方面22项关键性指标。会上,胡志桥还向考察人员展示了“广州教育评价云平台”。会上,双方的老师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评价工具开发和评价云平台的设计和使用等问题上,开展了热烈地讨论。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滕明丽博士就深圳市学生综合素养“阳光评价”体系做了重点介绍。“阳光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综合素养成长的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养成长电子档案,全程跟踪记录学生体质、心理、学业、品德等素养培育情况。与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合作,每两年对深圳市各区进行区域“阳光评价”,主要测评各区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水平,并对各区在学生综合素养培养方面的经费投入、政策导向、制度创新、均衡水平等进行分析评价,促进各区不断加强对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的保障;同时建立区域“阳光评价”结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市级和区县级系列报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洪其华主任以“大数据与精检测”为题,详细介绍了“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实现了责任督学工作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对责任督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帮助,同时市民也可以登录该网站去查看公开发布的信息。该系统曾在2014年得到教育部督导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和推介。
    本次考察通过对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在学生综合素质监测与评价、教育督导信息化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为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督导评价及教育督导信息化研究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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