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08 来源: 教育部网站2014/12/08 发布者:ym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党的光荣革命传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断奋斗,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活动时间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拟持续开展,第一个周期为3年,从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每年举办一届。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3个系列,分别是“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每个活动具体要求另发通知。
1.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号召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通过经典诵读、主题演讲等方式,提高中小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引导他们学习、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并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推动“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促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扎实开展,激发和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热情,感受书法的魅力,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
3.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通过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开展红色旅游等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寻访红色足迹活动,引导他们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体验革命情怀,弘扬革命精神,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五、活动形式
1.各地海选
各省(区、市)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参加,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中小学生。按照“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等3个类别,通过班级展示、学校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并逐级在县(区)、地(市)、省(区、市)进行展示活动。
2.全国展示
教育部将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根据3类活动具体安排,组织社会公众投票、评委会专家投票等方式,从各地3类活动中精选部分活动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并将活动纳入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中。通过中央各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分享少年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影响带动更多中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践行
将学习践行贯穿3类活动始终。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普遍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围绕“什么是中华传统美德”“如何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展开学习讨论,引导中小学生聚焦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努力方向。要结合实际和学生特点,设计开展1—2次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是基础教育系统、语言文字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精心组织,层层发动。要通过层层动员,调动学校和广大中小学生的积极性,把学生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使宣传、展示、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学生的过程。要注重充分体现校内校外结合、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兴趣,注重实效。教育部将适时面向基层征集遴选“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优秀活动案例。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教育部将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活动主题网页和专栏,开展新媒体传播等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网站与活动主网页链接联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活动宣传,引导学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转发,开展讨论,传递中国少年继承优秀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春正能量。
联系人:赵珊 林丹
电话:010-66096369
电子信箱:d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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