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育公平 促进科学选才
发布时间: 2014-09-15 来源: 中国教育报2014/09/15 发布者:ym
——解读《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充分尊重和赋予高校招生自主权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亚章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认为,就高校招生工作来说,实施意见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体现了育人与选拔的统一。高考对基础教育具有引导作用,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就是扭住了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高考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同时又承担着必须的选拔和分流职能。因此,此次改革以考试为抓手,同时牵引育人和选拔两项任务,实现了二者的统一。
第二,充分保障了教育公平。考试选才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高考作为最受关注的考试,对于遴选人才、改变个人命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高考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从根本上来自于它的公平性。因此,高考改革必须以保证公平为前提,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统一考试,这就使得在相对统一、客观的标准下,人人可以通过高考实现自己的目标;二是强调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这对于在当前转型期缓解利益矛盾、打破阶层固化趋势、缩小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三,体现了科学选才的初衷。当前高考制度的弊端集中表现为“唯分数论”的评价标准和“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形式。实施意见对此做出了重大调整,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使得高考成绩不再作为唯一的尺度,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能力等将成为重要的指标。在录取阶段实行出分后填报、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使考生在选择高校和专业时更加有的放矢,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考生的利益。
第四,充分尊重和赋予了高校招生自主权。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招生自主权录取符合自身人才培养需要的“偏才怪才”,另一方面又要确保自主招生不存在“寻租”空间。因此,高校要完善自主招生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同时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自主权在阳光下运行。
以事实为依据的评价才有参考价值
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招生办公室主任,教授 丁光宏
我们要打破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的旧有招考制度,关键是要做好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而评价的基础是所涉内容的全面性、客观性和记录、管理的科学性。《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具体来说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内容要全面真实。要特别注意记录、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要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突出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做写实记录,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
二是方式要灵活多变。要以学生为本,采取多种方式考查其发展情况。一方面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强化在此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教师的评语要能展现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千人一面、面面俱到。高校在使用相关评价材料时,也应根据学校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特长等因素灵活制定办法,集体评议。
三是程序要严密公正。首先,原始的记录要详尽、真实。其次,材料要遴选整理,突出重点。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整理,并签字确认。学生的选择也可以反映其对自己的评价。再其次,记录和材料须公示,班主任应签字以示负责。然后,形成规范统一的综合素质档案。所有学生的材料基本格式要规范统一,才可以在同一标准下评定。为保证信息的全面,一般档案应包括学生重要或典型活动的记录、身体素质测试结果、成绩单、自我陈述、个人特长兴趣证明材料等。最后,材料使用要独立,评价标准要公开。我们应坚持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中学只负责客观、翔实地记录,最终形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如何使用,应由招生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制定评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这样才可以真正避免中学为提高学生的评价分数而弄虚作假,干预原始材料的客观记录,偏离综合评价的原意。
构建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招考模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福
高考制度改革最受民众关注,也是中国教育改革的关键点。《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国家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分类考试,一是将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入学考试分类进行,即普通本科院校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入学考试主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在普通本科院校的入学考试中,根据不同课程的属性进行分类考试。一门课程实行“多次考试,取最好的一次作为成绩”的做法,在欧美国家、我国的香港特区均比较常见。但是,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的组织难度是很大的,特别是历次考试的题目难度、区分度等问题要把握好,要加大考试机构、题库和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力度。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最终要体现在多元录取上。意见指出在试点省份要积极探索基于全国统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它有效地增加了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权。一方面,高校可自主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考生的天赋、爱好、追求千差万别,在多元录取机制下,高校或其专业不再用同一把尺子衡量他们,考生可以根据对自身的评估和高校提前公开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学习科目,实现对高校或专业的自主选择。
形成完善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界有个探索和规范过程,社会也有个接受和适应过程,需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同时,需要有公平公正的制度来保障,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有关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突出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两个重点
清华大学原招生办公室主任 于涵
横向比较各国的考试招生制度,可以分为“考试成绩客观排序”和“申请材料主观评价”两大主要类别,我国是为数不多的仅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成绩招生的国家之一。这种招考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的。本次改革在维持“客观考试选才”的框架下,突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育人才两个重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考试方式,缓解现状矛盾,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为考生和大学适度“松绑”。从考生的角度看,现行制度下高考考什么,中学就教什么,文理分科导致知识结构单一;从大学的角度看,无论学校特色与专业需求的要求如何,只需按招生计划和总分排序录取即可。意见对于上述问题有明确的回应。一是不再分文理科,3门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由考生根据兴趣和特长搭配自选;二是学生外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都有两次参加机会;三是提出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大学能够以此为参考充分考量学生在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表现,更全面、科学地评价考生;四是大学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优化多元录取机制。
二是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效“减压”。从基础教育的角度看,应试的招考标准使得中小学素质教育难以推行,学生学业压力普遍过大。而从高等教育的人才选拔和后续培养的角度看,大学仅仅通过高考分数招生导致一部分教育资源的错配,学生入校后二次匹配资源的压力也很大。意见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减压”效果也会很明显,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影响着考生命运的统一考试科目将由目前的6门减至3门;二是外语科目和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有两次报考机会;三是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选择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三是在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层面促进“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本轮改革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方面,也是意见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具体而言有三个重要的体现。一是促进不同地域、省份间的录取机会公平;二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三是净化考试招生环境,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把特殊类招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书记 斯阳
对高考招生改革,社会最关心的是能否公平。我们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招生公平特别是特殊类招生公平保驾护航。
首先,要健全入学机会公平的保障机制和选拔机制。一是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二是科学设计有关招考模式。更加科学地组织艺术类区域统考,考生凭艺术区域统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申请高校。三是制定科学的评价手段和选拔标准。比如在自主招生中,高校测试内容不应停留在基础知识的考核上,应当加强综合素质、专业特长测试和创新能力测试等。
其次,要健全招生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高校招生委员会,吸纳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教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参加招生委员会。二是健全招生制度,强化其完备性、廉洁性、程序性和操作性。三是明确加分政策,适当保留照顾性加分。对奥数、体育、艺术等特长性加分则应该严格清理规范,并最终取消。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从设立权威的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强化现场技术管理监察、构建社会诚信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保障。五是加强矫正性机制建设。开展对录取学生的入学抽查复核。六是建立考生权益维护机制及仲裁机构。七是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招生考试领域的泄密案件、舞弊案件、“点招”案件、“权钱交易”违规录取案件。
再其次,要强化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制度+科技+文化”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技术的控制力和廉洁诚信文化引导力,构建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招生集体决策,二是严格实行的资格认证,三是严格实行的回避制度,四是科学设置面试专家库和题库,五是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强化技术管控,七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深化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考改革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桂英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普遍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传授、忽视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培养,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因材施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校园生活单一等问题,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些问题的形成,与我国现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有直接的关系。
潍坊市从2004年开始进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在全市推开,形成了“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体系。
一是改革考试形式。变初三的一次考试为初中三年学生自主选择一次、再次或三次考试,以自己满意的一次作为中考成绩。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前参加考试,达到理想等级后,可以利用空余的时间弥补弱科、发展特长,或进行达标课程的拓展学习。二是改革成绩表达方式。将学生的考试成绩由分数表达改为等级表达,弱化了名次概念。三是改革考试内容。增加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由初中学校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素质和日常表现,进行过程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语、数、英学科等值对待。把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把体质健康纳入考试内容,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与物理、化学学科等值对待。在考试命题时,增加对学生学习能力的考查,减少对死记硬背知识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学习能力。四是改革录取方式。改变原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划线录取办法,把招生录取权放给高中学校,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推荐录取。
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事关学生和家长利益,涉及千家万户,不可能一蹴而就。除引入专家力量强化制度设计以外,潍坊每个方案的出台都要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对重大变化事项召开听证会。同时,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审核备案、层层公示、申诉复议等措施,对每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促进公平
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陈国良
政府有关部门应广泛调研论证、科学民主决策,超前规划设计,加大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长效机制。
一是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目前使用的分省高校招生计划测算模型,总体是科学有效的。但随着各地基础教育学生规模的不断变化,招生计划测算和管理的数据采集、模型本身、工作进度也要相应做出及时调整和优化,尽可能将各种变化纳入测算因素和决策考虑,避免“挤出效应”,尤其是要避免在全国录取率逐年提高的情况下,录取率原本不高的省份高考录取率不升反降。对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听取多方面意见,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和优化。
二是仍要致力于解决“上好大学”的机会公平问题。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建设、尽可能、尽快做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同时,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加大对中央部门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自主编制生源计划的宏观引导和刚性调控,扩大实施各类面向特殊区域、特殊人群的专项计划,在高校自主权和促进公平的宏观管理需要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统筹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满足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需求的关系。要引导东部地区高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的专业结构、层次类型结构,加大这些地区急需专业招生计划的投放力度,尽可能满足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注重发挥监测评价机制的作用。应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监测评估制度,既可以对各省和高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踪、监测和评估,也可以为下一年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提供有效依据,引导各省和高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也要建立问责机制。
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考指委委员,上海中学原校长 唐盛昌
以往的选拔主要是以考试总分高低来评价学生,此次则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作为基本模式,对考试招生制度做出根本的变革。
意见明确了“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这就给予了各省更大的操作空间,在全面考核知识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又给予了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机会,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学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这意味着,目前高中的14门课程中,除了语数外,学生有8门课只需参加“合格考”即可,而参加“等级考”的科目只有3门。于是,学生有了更高的选择权,能够有的放矢地分配时间和精力,有利于学生聚焦有兴趣的学科,在其知识结构的形成中促进特长与个性发展。
该如何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减负解压,而非“越减越重”呢?此次学业水平考试,希望通过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有增有减、考试组织方式和时间的灵活调控,引发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让学生更高效、更快乐地学习,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的等级考成绩将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这就使高考的考试科目可以减少到三门。“等级考”科目的分值将低于语数外分值,同时它是“学完即考”,鼓励同一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结果。这些无疑有望大幅度减轻集中备考的压力。
随着学业水平考试推进范围的增大和力度的增加,它将会对目前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者和操作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各省市和学校在实施时必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放到重要的地位,切不可因对改革方向产生误解、对精神领会不透,或是操之过急,反而导致学生负担的加重。
观点
北京建华实验学校校长李金初: 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受教育机会
新的改革方案更加强调国家应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无论是扩大全国统一卷考试省份,还是对高校自主招生放在高考后进行,都体现了当前国家加强教育管理的政策思路,是针对当前考试招生制度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上海市曹杨二中校长王洋: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
这个方案打破以前“大文科、大理科”的局面,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情况;体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在考试科目方面给了学生选择自主权;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从自主招生开始使用综合素质评价,考虑了社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山东师大附中高级教师杨平:取消文理分科有利于人才培养
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减少统一高考科目,对高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取消文理分科。学科交叉、知识碰撞是创造力的源泉,文理兼修能使理科学生更具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文科学生更具科学精神和理性思维,有利于促进创造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湖南石门县新铺乡中心校教师杨贤辰:不应给学生施加学业压力
实行文理不分科后,我们做教师的不应当给学生在学业上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如何做这个减法?关键还是在于量体裁衣。分层次来教学,力争让每个孩子不掉队。以前的“理科教师”和“文科教师”要做好交流,及时掌握学生们的学习动态,为他们指点迷津。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涛:分类考试为高职院校注入活力
感受最深的是关于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这对高职院校来说在人才选拔方面的针对性更强,对学生来说也更容易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这给高职院校的发展无疑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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