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 刘利民 部长助理林蕙青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4-09-04 来源: 中国政府网2014/09/04 发布者:ym

 

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教育部副部长 杜玉波: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教育部,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下面,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的智慧。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1977年,中央决定恢复高考制度,千百万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必须长期坚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这次改革就是在坚持统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第一,确保公平公正,着力完善规则,加强宏观调控,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以上5个方面涉及的主要改革措施,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位记者朋友,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希望大家多关心、多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共同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谢谢大家!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今年已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都知道多年来,我们国家在不同省份高考录取率是存在差异的,对此,尤其是人口大省有意见,社会上也非常关注,这次改革方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另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这次改革中是否有新举措?

教育部副部长 杜玉波:你说的问题很重要,涉及到教育公平。大家知道,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年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已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到6个百分点。

为了进一步缩小差距,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这次改革将采取3项举措。第一,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在编制国家计划时,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并督促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第二,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这项计划已于2008年开始实施,2014年度达20万人,这么几年下来,相当于在中西部建设了80所万人高校。下一步还要继续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第三,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要求部属高校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调出的指标主要用于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地区。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4个百分点以内。

关于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问题,20128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文件,各地都在积极落实,今年已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各地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的特大型城市,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政策,抓好细化与落实工作,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当地参加高考。

 

今年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了11.4%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近年来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难,引发了社会上“寒门难出贵子”的讨论,对此这次改革有何具体措施?

教育部副部长 杜玉波: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问题,确实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人数,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从目前录取情况看,农村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包括本、专科学校,与城市学生大体相当。但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

这次改革将采取两项倾斜政策:第一项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从2012年启动,到今年已扩大到5万名,覆盖22个省份的832个贫困县,今年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了11.4%。第二项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

希望通过以上举措,不仅要让优秀的农村孩子有大学上,还要上好大学。力争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形成长效机制,让更多农家子弟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此次改革将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中国日报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注意到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强调了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考察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方式,这种情况下学生的课业负担会不会加重?第二,我们注意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也由过去的百分制变成了现在的等级制,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学生的考试成绩仍然具有参考价值和可信度?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过程中,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提出了“两依据、一参考”,其中一个依据是依据统一考试成绩,再就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正像你所说,这次改革我们强化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为引导学生认真地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也是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至于你谈到会不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这次改革我们是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一是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第二,记录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可以扬长避短。可能大家学习的时候都有这个经历,如果你学的东西是你感兴趣的,你不会感觉到有负担。所以我们想给学生这样的选择权。第三,每门课程学完即考,我们称之为“一门一清”。同时我们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为什么这么做?这样是可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对于您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这次为了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确保成绩可信、可用,所以学业水平考试我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这就保证了它的权威性。一是省级专业命题机构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命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二是考试是在高考标准化的考场里进行,来确保考试的安全。三是统一阅卷程序、统一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谢谢。

 

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给考试加分做“减法”

 

香港文汇报记者:长期以来高考招生只看学生的成绩,但这次改革提出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请问怎么评价?另外,今年河南、辽宁出现了体育特长生违规加分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请问新方案将如何规范高考加分问题?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你提这个问题,使得我能展开刚才我涉及到的一个题目,这次考试制度改革是“两依据、一参考”,这次改革提出要开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升学的参考,这一点非常重要。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试成绩有局限性,成绩只能衡量学生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但不能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也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他的全面发展情况。二是人才选拔标准应具有全面性。这次我们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方式应当说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统一。

应当说开展综合素质评价非常重要,但实话实说,在操作过程中也是个难题。为此,我们这次改革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探索。一是在考察的内容上,看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重点看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要综合考察。我们常讲怎么看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就从这里面全面地考察。第二从考察方式上,重点是看学生成长过程中能够集中反映综合素质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比如说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参加志愿服务,这些情况都可以记录进去,这是从某个侧面反映了学生思想品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德智体美,全面对学生进行考察。

大家可能最关心的是怎么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改革着力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要如实记录。第二,对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要阳光、透明,教师要负责审核把关。第三,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管理平台,便于监督。记录了孩子的表现,同学之间可以监督,这个孩子参没参加志愿服务同学们都知道,这一点公开透明很重要。第四,对于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罚。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谢谢。

教育部副部长 杜玉波:刚才提到的考试加分问题我来回答。考试加分,确实如你所说,现在社会高度关注。实行考试加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类是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补偿性加分,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扶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也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资格造假等问题,影响了公平公正,群众意见很大。

这次改革,是给考试加分做“减法”,总的原则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学生特长可客观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第二,重点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地所属高校在当地招生。第三,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降低过高的分值。第四,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要严厉打击加分造假。凡高考加分造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实行“三取消”:取消加分资格和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国家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文件,我们按照新的文件严格执行。谢谢。

 

我国将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逐步减少特长招生

 

法制晚报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现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政策正在推行,减少特长招生和取消共建生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取得了成效。请问这次新的改革又有哪些新措施?第二,实施分类考试后上高职院校有哪些新渠道,是否将来不需要参加统一高考了?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你关注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秩序我非常高兴。的确,最近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别是在大城市缓解择校问题得到了大家关注。这次改革具体提出哪些新举措?免试就近就学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原则,教育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法》已有规定,但是今年还要强调指出,要全面完善义务教育的招生办法。总的考虑是:第一,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第二,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特别是要抓好19个重点大城市的相关工作。我们最近重点抓热点学校、抓核心环节、抓关键时段,巩固当前成果,要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稳定有序的招生入学秩序。第三,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的对口招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高基础教育的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规范入学,阳光招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包括媒体朋友的监督。二是多措并举,配套实施,缩小学校办学差距,打牢招生工作基础。三是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四是要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作用。

 教育部部长助理 林蕙青:我回答第二个问题,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考试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了34.5%,全国共有近2500所高等学校,其中高职院校1300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关于这项改革,近些年已经有一些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要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具体的改革举措有几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上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分类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之后,确实如你所说可以不参加高考。第二,我们明确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参加由省(市)或者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察就使用其高中学业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第三,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一些需求,我们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为主渠道。

 

今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如何考虑的?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时间表?

教育部副部长 杜玉波:大家知道,高考改革十分重要,也非常复杂。这次改革,我们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先行试点。这次试点主要探索的内容,就是刚才利民部长讲到的“两依据、一参考”,换句话说是探索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这种探索的目的就是想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分散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按照目前的安排,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两省市的高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谢谢。

最后我利用这个机会再讲两句话。一句话,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多年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第二句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非常复杂,大家都非常关心,让我们共同努力,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的顺利实施。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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