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校优势带动分校发展
发布时间: 2014-07-02 来源: 中国教育报2014/06/18 发布者:ym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尹玉玲
为解决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名校办分校”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一时成为各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而蹚出的一条新路。但是,这个目前仍炙手可热的政策实施现状究竟如何,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政府如何避免名校的盲目扩张,分校如何避免“复制”和“挂名”的虚浮,借力提升,最终实现自主发展等问题,仍困扰着政府决策部门和学校管理者。
北京市“名校办分校”政策是2004年北京市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大力倡导的。2005年后,在北京市政府鼓励“名校办分校”的政策刺激下,北京市各区县继朝阳区之后,丰台、房山、大兴、通州等区都不遗余力引进名校,使北京“名校办分校”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在“十一五”末共建24所,其中中学16所、小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提前实现了《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提出的在远郊区县建成20所左右的名校分校的目标。近年来,北京许多名校接连跨区设立分校,名校间的地盘扩张竞赛正在改写北京教育的地图。笔者根据文献资料及实地调查统计发现,到目前为止,名校跨区办分校(包括跨省)多达60多所。这些名校分校主要分布在北京市的13个区县,集中在城乡接合部、人口聚集区和城乡新区等学位明显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地区,以朝阳、丰台、大兴、通州等区县居多。而且,有的传统名校跨区开办的分校,少的一两所,多则达到四至五所。
归纳这些名校办分校的办学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联合办学。新建小区配套学校,也即我们俗称的“名盘+名校”的教育地产模式。单独承办区级示范校。共建模式。名校集团式办学。根据名校与分校之间的亲疏关系,以及名校对分校的帮扶力度,上述五种办学模式可以直接归纳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分区”型,另一类是“挂名”型。上述提到的五种办学模式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直营”和“加盟”的形式。
从实施的短期成效来看,虽然带来了全市学位数及部分分校在校生人数和教学质量的变化,但是从整体来看,“名校办分校”政策实施的背后暗藏着诸多隐忧:
分校的办学定位名不副实。有的名校甚至在与分校的合作到期后,陆续将派到分校的师资力量撤回,分校那边只剩下一块空牌子。分校的扩张有利益驱动。名校热办分校的背后,是受制于四方受益的利益关系的驱动。分校的质量良莠不齐。有的分校办的时间长,名校支援力度大,质量上升空间就大。有的分校本质上就是具有“加盟店”性质的独立法人,办学质量和成立前的原校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分校的管理事出多头。有的名校有好几所分校,不仅分校的师资力量得不到保证,就是教师之间的交流都很麻烦。分校的配套政策难以突破。
分校建成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需要区县投入,名校派出的优秀师资也需要区县在编制和待遇补助方面给予支持。事实上,不少分校都是因为后续经费投入和师资配备出现问题,造成一些分校只举行了挂牌仪式,并没有真正成为名校分校。
要解决这些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名校分校的办学质量,我们需要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进行理性的思考,在思想上厘清认识:正确认识名校办分校在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作用;“名校办分校”现在不是扩大规模,而是应该依法办学,全面转入质量监控期;分校建设是长期事业,乃系统之为,非一时之作和一校之力;分校不是名校的复制和翻版,而是要有分校自己的个性与特色。
为了更好地推动“名校办分校”政策的有效实施,针对目前名校办分校存在的重大问题,学校改进的策略主要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名校办分校”的合理规划,加大对名校分校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服务力度。名校要真心实意把分校建设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以自身优势带动分校的发展。分校建设任重道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把选拔合适的分校校长和重视分校教师的专业成长作为提升分校办学水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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