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制度改革应跳出教育看教育

发布时间: 2014-03-03 来源: 中国教育报2014/03/03 发布者:ym

两会·论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钟秉林

 

    高考招生制度属于教育制度的范畴,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服务于教育自身改革发展的目标。

  高考招生制度还是重要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改革这一制度,必须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全局意识。

  每年两会期间,民生话题都是各方瞩目的焦点。教育,不管是在国家领导人心中还是在百姓心中,一直都被定位为民生之首。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已经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就是其中的一个热点、难点、关键点。

  尽管各界要求改革的诉求十分强烈,教育规划纲要也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内容作出了明确部署,但从目前的总体推进情况看,改革举措及效果与社会预期仍有差距,公平与效率、近期与长远、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改革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呈多样化趋势。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和体制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增多。不同的群体,站在不同的立场,分别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表达了各自的诉求,提出的观点和建议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有人希望通过改革增强人才选拔的有效性,选拔出优秀生源;有人希望通过改革促进入学机会均等,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有人希望通过改革为学校和学生减负,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还有人希望通过改革让孩子进入好的大学,读上好的专业。显然,这种多元化的诉求,一方面增强了改革的驱动力,使得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目标诉求差异很大,价值取向各不相同,导致众说纷纭、众口难调,难以形成改革的共识与合力,加大了改革推进的难度。

  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必须对这一制度的功能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表面上看,高考招生制度的功能是为高等学校提供甄别和选拔人才的依据;但实际上,高考招生制度还肩负着更多的社会功能和使命。比如,许多考生旨在通过这一渠道改变个人和家庭的命运。特别是对广大农村考生而言,高考是跨越城乡二元区隔的主要通道。从这个角度而言,高考招生制度是社会流动的阶梯,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公平。又如,“异地高考”不仅涉及教育领域内部的政策调整,还涉及到户籍制度和社会管理等教育外部的配套改革。可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应对多元化的目标诉求,并受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制约。因此,在进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时,必须要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内部主要指的是:高考招生制度属于教育制度的范畴,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服务于教育自身改革发展的目标。外部主要指的是:高考招生制度是重要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改革这一制度,必须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全局意识,应“跳出教育看教育”。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复杂的工作,改革成效的显现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作好顶层设计是保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目标的统一性和改革探索的连续性的重要基础。

  细化改革目标任务,形成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既要有近期目标,考虑可行性和轻重缓急,不可因过于理想化而影响改革推进;也要有中长期目标,能预见今后较长时期的需求。不仅要明确教育自身的目标,还要考虑教育之外的目标。

  明确改革推进机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多个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改革的合力。

  明确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区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高校的责任。既要强调中央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允许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同时,要确立高校作为招生主体的地位,避免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高校招生自主权。

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遵循客观规律。一方面,不能一味等待所有条件都成熟后才启动全面改革,而应坚持有限目标,成熟一项启动一项,以免耽误改革时机,增加改革成本。另一方面,改革应选择在一些地区和高校率先进行试点探索,同时建立纠错机制。另外,还要加强对改革的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以免造成大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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