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课题组邀请北京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政为课题组作了一场题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的报告,并于李主任就报告内容进行了交流。
李政主任首先向课题组成员介绍了目前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教育督导领导体制不明确;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统一;督政体系不完善;督学体系不完善;督导问责不充分;督学队伍不健全;教育监测体系未建立等。然后李政主任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七大对策,包括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探索政府领导教育督导的机制,并列举了一些设置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省市;需要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责任,以逐级督政为基础加强督政体系的建设;以督学责任区为基础,以县级督学为主要内容,建构分工明确、协调有效、促进学校发展的督学体系;以督学分类为基础完善督学制度,促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嵌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发挥教育督导问责与奖励功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教育督导数据,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制度等。
在李政主任的介绍之后,课题组成员针对教育督导过程中的机制、在入校督导中如何获取真实资料、《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可以有所突破的地方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
通过本次报告会,课题组成员与李政主任共享了其研究成果,获取了大量教育督导制度的相关信息,把课题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