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08 来源: 发布者:liuhuiyuan
各基层工会,全院职工:
根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工作方案》,本着职工自愿参加,工会支持补贴、组织服务的原则,在互助互济基础上,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负担。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根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工作方案》,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须个人缴纳《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40元/人/年的互助金,院工会承担方案内其它三项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费用(男110元/人/年,女135元/人/年)。不缴纳互助费的职工,不享有互助保障。2017年交过90元互助费的职工,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三年期)》(已废止)还在保期内,不需要再交互助金。(2019年可缴纳互助金名单见附件3)。
二、实施方案
凡我院在职职工,可享受以下保障计划:
1. 会费型,需缴纳互助金方可生效:《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2. 公益型,所有在职职工均可享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暖互助二次报销)》。
所有保障计划实施细则,均可在院工会网站//www.canteek.com/xzbm/ygh/,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http://www.bjzghzbx.com/进行查看。
三、变动情况
根据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通知,《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进行升级,实施细则有所变化,增加5类重大疾病保障(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四、报送方式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确保通知到每位职工,统计好新参保职工,并将《互助金缴纳登记表》(附件2),于5月16日(周五)16:00前将报名表交到院工会邮箱:hyuan_liu@163.com,并于5月23日(周四)前将报名费(现金)交至A栋407。
会员可关注微信号:“北京职工互助保障”了解详情,或登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http://www.bjzghzbx.com/
下载APP“北京工会12351”登陆后点“医疗互助”,可以查询往期投保情况。
联系方式:刘慧媛 88171866
附件1.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表(教科院适用)
附件2. 互助金缴纳登记表
附件3. 2019年可缴纳互助金名单
院工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