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2 来源: 发布者:liuhuiyuan
各基层工会:
根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工作方案》,本着职工自愿参加,工会支持补贴并组织服务的原则,个人交纳一定的互助费,在互助互济基础上,增强广大职工保障水平。往年没有参加的职工和新入职工今年可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
一、参保范围
根据我院的工作方案,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个人缴纳互助费40元(每年交一次),工会承担剩余费用。不缴纳互助费的职工,不享有互助保障。2016年和2017年已经交过90元互助费的职工,因还在保期内,不需要再交费。(2018年可参保名单见附件)。
二、参保方案
凡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同时享受以下四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40元/人/年)、《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计划》(60元/人/年)、《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50元/人/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25元/人/年)。
三、变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通知,今年部分保险进行升级,《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有所变化(详见附件):
1.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由三年期变更为一年期,逐年投保,投保金额由90元/人/份变更为40元/人/份。增加13类重大疾病保障(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提高了伤残互助金(最高)(由12000元提高至40000元)、身故和丧葬互助金保障标准(由30000元提高为40000元),将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30元)、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30元)调整为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80元)。
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原名称为《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由两年期变更为一年期,逐年投保,投保金额由36元/人/份变更为25元/人/份。增加6类女职工特殊疾病(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原发性子宫肉瘤(恶性)、恶性卵巢交界瘤、恶性葡萄胎、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全切除手术),提高互助金(由10000元提高为15000元),取消首次住院补助金(26元/天/份)。
四、报送方式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确保通知到每位职工,统计好新参保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录入到投保报名表中(详见附件2),于5月24日17:00前将报名表交到院工会邮箱:hyuan_liu@163.com,并于6月5日前将报名费(现金)交至新址A栋403院工会。
会员可关注微信号:“北京职工互助保障”了解详情,或登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http://www.bjzghzbx.com/
下载APP“北京工会12351”登陆后点“医疗互助”,可以查询往期投保情况。
联系方式: 李晓旭 刘慧媛
13901103575 15901015918
院工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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