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7 来源: 发布者:liuhuiyuan

各基层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京教工发[2018]4号)精神,现在我院开展候选人推荐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本院工会会员。

2. 院内连续工龄一年以上。

3. 

二、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全心全意为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用自身道德情操指引学生正确成长方向。

3.热爱教学,热爱学生,满怀仁爱之心。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模范践行者,长期投身于一线教学实践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平等施教,有教无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4.教书育人,遵循规律,教育成效显著。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刻苦钻研,积极创新,群众基础良好。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育人方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已经获得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北京市师德标兵(先进)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名额分配

每个各基层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办法

1.基层推荐。各部门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民主推荐产生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征得单位党支部同意的基础上报院工会。

2.院工会委员会评审及公示。院工会委员会审查申报材料,确定1名师德先锋建议人选,院工会对确定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上报,并参加市教育工会组织的师德榜样候选人现场评审会。

3.市里研究确定。师德榜样和师德先锋建议人选经市推荐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市委教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师德榜样和师德先锋正式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1. 各单位于2018年5月21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hyuan_liu@163.com。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2. 推荐人选事迹简介(3000字左右),内容由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和推荐人选事迹介绍2部分组成。第1部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须按以下顺序说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民族、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职务、主要荣誉(近5年所获市级以上荣誉)、所担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代会代表或委员等职务;第2部分:候选人突出、感人的教学工作事迹简述,字体为三号仿宋,行距为28磅。

3. 请提供推荐人选证件照、工作照各1张(师德榜样候选人工作照不少于5张),每张像素不低于200k,JPG格式。照片单独发送,不要嵌入事迹介绍文档内。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旭  88070817  13901103575

              刘慧媛  88070716  15901015918

 

 

                                      院工会

                                 2018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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