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20期:让所有儿童在生命中都拥有最佳起点
发布时间: 2010-06-10 来源: 京教育科研网 发布者:ym
让所有儿童在生命中都拥有最佳起点
--澳大利亚实施《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
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投资于儿童发展及儿童保育具有重要的社会及经济意义。儿童早期对于儿童一生至关重要,从儿童早期开始的学习最有效,其效果将持续到成年。帮助年轻的澳大利亚人发挥其潜力最终就是投资于澳大利亚的未来,这需要从儿童早期开始。
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改革一揽子计划》,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全国统一的儿童早期学习与保育体系。《投资于幼年??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是这个一揽子计划的核心部分。该战略是澳大利亚政府为促进0-8岁儿童早期发展做出的远景规划,战略提出:“到2020年,所有儿童在生命中都拥有最佳起点,从而为他们自身及国家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该战略将重点关注以下领域:所有儿童的认知、学习、身体、社交、情感及文化方面的发展及终身学习;为最需要的儿童提供额外帮助以降低社会不公平;增强影响儿童发展的积极因素,降低儿童风险;建立包括普惠性、有针对性及个性化的儿童早期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并覆盖各部门及各级政府;尊重多样化及差异。
一、《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预期产出框架
联邦政府、州和地区政府联合签署该战略,向公众明确表示:现在及将来,他们会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该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将帮助各级政府建立一个更加有效、更加协调、全国统一的儿童早期发展体系,以满足儿童及家庭的多样化需求。该战略旨在提高所有儿童早期的健康、安全、学习及福利状况,加大对贫困儿童的支持,降低不平等。为了让愿景成为现实,《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制定了预期产出框架。
(表一)《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预期产出框架
2020愿景 |
所有儿童在生命中都拥有最佳起点,从而为他们自身及国家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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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结果 |
儿童健康出生并一直健康成长 |
儿童成长的环境非常温馨,文化适宜、安全 |
儿童掌握生活及学习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
儿童,尤其是原住民儿童,能够从加强社会融合及降低贫困的政策中获益 |
儿童积极接受教育并从中获益 |
家庭有自信并有能力支持儿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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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能够支持家庭就业选择的优质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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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领域 |
为儿童、家长、看护者及社区提供支持;建立反应灵敏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及领导力开发;加强质量及监管;升级基础设施;加强管理并增加经费;加强知识管理及创新 |
二、澳大利亚儿童发展现状扫描
截止到2008年7月,澳大利亚0-9岁儿童数量为270万,其中170万年龄在0-4岁之间。儿童及年轻人肥胖率上升;大量母亲怀孕期间吸烟、酗酒;大约15%妇女患有产前产后抑郁;1998-2008年间,缺乏家庭关爱的幼儿数量增加了115%;单亲家庭儿童其家长有一半失业;2006年,6.1%的单亲家庭处于饥饿状态;2005-2006年间,有一名5岁以下幼儿的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可支配周收入差异在加大;2004-2006年间,0-4岁原住民幼儿意外伤害死亡率是非原住民幼儿的三倍多;2007年,原住民5年级学生达到国家读写标准(67.6%)与算术标准(65.5%)都明显低于非原住民学生(大约在89%)。
战略指出,澳大利亚儿童发展现状令人担忧。
(表二)澳大利亚儿童发展的国际比较
领域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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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ECD国家中的排名 |
物质幸福 |
匮乏程度 |
澳大利亚 |
第10(在30个国家中) |
原住民 |
第29(在31个国家中,只排在土耳其和墨西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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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健康 |
婴儿死亡率 |
澳大利亚 |
第20(在27个国家中) |
原住民 |
第26(在28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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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低体重的比例 |
澳大利亚 |
第7(在18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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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
第19(在19个国家中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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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
澳大利亚 |
第18(在23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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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
第23(在24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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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成绩 |
阅读 |
澳大利亚 |
第6(在29个国家中) |
原住民 |
第29(在30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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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 |
澳大利亚 |
第8(在30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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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
第29(在31个国家中,只超过土耳其和墨西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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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 |
归属感 |
澳大利亚 |
第11(在29个国家中) |
原住民 |
第29(在30个国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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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危险 |
青少年怀孕 |
澳大利亚 |
第21(在30个国家中) |
原住民 |
第31(在31个国家中,是澳大利亚平均水平的5倍) |
三、未来优先采取行动的六个改革领域
在这份战略中,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明确:各州和地区可根据各自不同的起点,并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在以下六个优先改革领域采取行动:加强普惠性的母亲、儿童和家庭医疗服务;加大对易受伤害儿童的支持;让家长和社区参与进来,充分理解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改善幼儿发展基础设施;加强幼儿发展及家庭支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一个良好可靠的信息资源库。
第一,加强普惠性的母亲、儿童与家庭医疗服务。改革的目的是,加强母亲、儿童及家庭医疗服务的提供,并将它作为普惠性服务平台的关键组成部分。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加强在整个母亲、儿童及家庭医疗服务中护理的连续性;增加脆弱家庭获得服务的机会;加强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因素,降低儿童发展风险(如孕期健康的生活方式、母乳喂养、家长积极回应儿童的需求等);对于有复杂需求的儿童及家庭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建议并进行早期干预。
第二,加大对易受伤害儿童的支持。改革的目的是提高针对易受伤害儿童及家庭的服务的灵敏度和效果。易受伤害儿童包括:残疾儿童、无家可归儿童、原住民儿童、成长于文化与语言多元化背景的儿童、失业家庭的儿童、面临进入儿童保护体系的儿童等。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改进甄别易受伤害儿童的评估办法;确保普惠性、针对性和个性化幼儿与家庭支持服务之间的自由转换;与易受伤害家庭密切接触,为幼儿在家庭中的发展提供支持,并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各种层次的服务。
第三,让家长和社区参与进来,充分理解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改革的目的是让家长、看护者和更广泛的社区理解儿童早期发展对于其一生的重要性。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增强对幼儿早期发展、幼儿的价值、家长及其他从事与幼儿相关的工作的人的作用的理解;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如儿童发展的风险与积极因素,儿童和家庭能够获得的服务与支持等等。
第四,改善幼儿发展基础设施。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扩大幼儿发展基础设施供给,促进现有幼儿发展设施现代化与合理化;开发一体化服务模式;增强社区层面(尤其是处境不利社区)服务的灵敏性;与第三方建立伙伴关系并充分利用他们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
第五,加强整个幼儿发展及家庭支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建设。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与幼儿发展相关的从业人员的能力,以实现2020儿童发展愿景。除了提高学前教育师资质量,以确保每个澳大利亚儿童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外,更加强调广泛意义上的幼儿发展人力资源建设,如医护人员、家庭支持人员、在成人服务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士等。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提高整个幼儿发展及家庭支持服务机构的人员的质量及供给;注重该行业的领导培养;培养能与家庭合作并能跨行业工作的技能;提高从业人员提供包容性服务及对不同文化的理解能力。
第六,建立一个良好可靠的信息资源库。改革的目的是增强国家对与儿童、家庭及幼儿发展服务相关的监控、研究和评估能力,让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加理性并提高透明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方面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数据系统,为实施《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提供支持;改进有关儿童早期发展的信息的发布机制;在现有的数据开发和汇报体制基础上改进汇报机制;开展全国范围的儿童早期发展研究;围绕创新和一体化服务体系建立、提供相关数据库。
四、各方责任
联邦政府在《全国儿童早期发展战略》中明确:战略的实施需要各方力量一起行动起来。
家庭的作用及责任??家长和其他主要看护者对于幼儿有最直接的影响。他们的作用是提供充满慈爱的家庭环境,接受各项服务与支持,以最大程度满足儿童发展对于情感安全、身体健康、社会化、文化认同等建立在玩耍基础上的学习体验的需求。
社区的作用及责任??当地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领导、自愿者、企业和服务提供者都有责任确保社区对于儿童和家庭是友好的,他们应该培育一种尊重和支持儿童及家长的文化氛围,并在社区环境的建设过程中考虑儿童及家庭的需求,同时确保社区安全。
各类机构的作用及责任??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政府及非政府提供者、私人提供者都要承担服务提供、社区发展及推动儿童早期发展的作用。他们应该提供优质、方便、担负得起的服务;要重点支持儿童的积极发展并支持家长参与社区生活;提供者还有责任为儿童早期发展及家庭支持服务的从业人员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专业发展机会。
雇主的作用和责任??雇主的作用是支持所有员工承担家长的责任。雇主主要通过一些机制为家长提供支持,如家庭友好的带薪休假、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等。通过直接提供服务或通过慈善活动,企业也在支持当地社区的儿童和家庭方面承担重要角色。
政府的作用和责任??各级政府要制定为幼儿和家庭提供服务、支持的相关计划。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经费、规划、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和监督增强自身提供服务的能力,确保对澳大利亚儿童和家庭的需求做出有效的政策回应。
五、澳大利亚政府当前的行动
目前,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在重点关注的六个领域进行多项改革。
在加大对儿童、家长、看护者及社区的支持方面,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已经出台了多项针对家长、儿童和年轻人的干预服务措施。制定《保护澳大利亚儿童框架》;签署《无家可归儿童全国合作协议》,加强对无家可归妇女及儿童的支持;出台《减少针对妇女的暴力事件全国计划》;制定《家庭合作计划》,为处境不利的家长提供帮助,实现其子女从家庭向学校的成功过渡;签署《全国残疾人协议》,强调早期甄别和干预,以及家庭与看护者的作用;宣布将对澳大利亚税收体系进行检讨;宣布从
在构建一个反应灵敏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方面,联邦政府签署了《幼儿疾病预防全国合作协议》及《全国支持儿童与家庭健康的医疗保健协议》;制定了《全国普惠性儿童及家庭医疗服务框架》;签署了《全国早期儿童教育合作协议》,承诺到2013年,所有儿童,包括所有偏远地区儿童及原住民儿童,都能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签署了《全国教育合作协议》,承诺提高各类师资的质量,提高所有儿童的阅读及算术水平;联邦政府承诺在全国建立统一的早期学习和保育中心(目前有38个已在建,其中包含6个自闭症中心)。
在质量与监管方面,成立“澳大利亚医疗保健安全与质量委员会”;制定《学前教育和保育全国质量改革一揽子计划》,其中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质量标准,理顺管理办法,建立新的学前教育机构评价体系及制定《儿童早期学习框架》等。
在师资及领导培养方面,实施“全国早期儿童教育与保育人员一揽子计划”,包括增加面向学前教师的大学本科名额、免除儿童保育专业学生的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学费、将毕业后在高需求区域就业的学前教师学费减半等等。
在知识管理与创新方面,在全国范围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研究及系列监控活动,如推广“澳大利亚早期发展指数”等。
北京教科院信息中心 唐科莉
资料来源:澳大利亚教育、就业及劳动关系部网站
责任编辑 商发明 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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