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7期:关注公平:必须改善农村教育

发布时间: 2008-04-29 来源: 京教育科研网 发布者:ym

 

 

政府视角

温家宝: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列在2008要着重抓好的九方面工作之一――“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位。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一是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继续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高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办学、投入等体制改革,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普通高校招生增量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办好各级各类教育,必须抓好三项工作:

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学内容和方式、考试和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二要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制度。

三要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将由去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1562亿元;地方财政也都要增加投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提高,便没有国家现代化的未来。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部委声音

财政部详析:4%的目标为何难以兑现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这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实施22年后终于“实至名归”,但也同时考验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4%的目标为何至今未兑现

对此,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向教育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们做了详细说明。

他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是,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这个比例在我国还不到21%,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在35%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即使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个比重,也在我国之上。这样使得我们国家在安排财政投入和支出上受到财力的制约。

他特别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需要发展关注的事业特别多,比如三农、医疗卫生、科技等。中国从过去建设型财政转到公共财政,还不到10年。财政收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主要用于公益性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外,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民生问题等各个方面对资金的需求都非常大,所以对财政支持的安排,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妥善解决。

第二个原因与政府的责任有关。他认为,要落实4%的目标,存在一个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的问题。中国的政府架构是五级政府,从中央到省、地市、县和乡镇。对于4%这个全国性的指标,目前“没有分解,也不好分解”。“没有明确责任,落实起来就非常困难。”

第三个原因涉及如何妥善处理区域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我们国家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GDP不同,差异极大。比如在两个适龄学生人口数相同的地区,GDP一个是100亿,一个是10亿。按4%的要求,GDP100亿的地区应拿出4个亿,而后者只有4000万。“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东部发达地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力度比较大,但是占GDP比重反而不高。欠发达地区,总量不大,但是GDP比重高。”

他最后介绍了财政部的一个基本观点:今后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一定要坚持制度先行,用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来拉动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

周济:义务教育延长很难实现

针对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教育界别联组会议和全国人代会宁夏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明确表示,目前不会考虑将义务教育时限延长到12年,普通高中的规模也不会再扩大,国家对高中教育的发展重点将是中高职业教育

周济解释说,九年义务教育真正能够实现很不容易,还要把精力主要放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上。不能超过中国发展的阶段,估计过高。“义务教育意味着政府要对整个教育阶段负全责,目前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实现了在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但这不符合目前中国的国情和政府的财力。”他说,我国的教育能力还是相对比较低的,9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各种差距还是非常大的,因此提出将义务教育延伸到12年,目标过高,很难实现。

赵沁平:高校评估指标和方式会更切合实际

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指出,目前的高校评估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呼吁尽快完善高校评估方式和标准。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表示,教育部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且正在修改评估方法。

一是对不同院校进行分类指导。例如清华、北大与地方高校,老牌高校和新建几年的高校应该有所区别;

二是在评估指标和方式上要更加切合实际。

他指出,最后出炉的分类评估方案究竟是何面目,还需要经过专家调研论证。

焦点问题代表议

关注公平:必须改善农村教育

谈及教育公平,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将问题聚焦在农村教育上。

他们一致认为,教师的水平直接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温家宝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特别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如何切实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并提高它的水平,缩短城乡教师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我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今后一个时期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是,如何有计划地不间断地补充新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农村中小学教书

普遍偏低的待遇已成为农村教师流失的重要因素。全国人大代表王宁认为,应抓紧建立和完善农村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制度,依法推进农村教师工资和生活保障机制,以此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张志勇代表建议应重新进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制度设计,以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制度设计的核心是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方面的具体责任。简单地说,就是“谁出政策谁埋单”。中央出台的需要全国统一执行的工资待遇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拨付;省、市、县按照中央出台的工资待遇政策,需要地方视财力状况执行的部分,谁决定执行谁出钱。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的建议是修改《教师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法律身份。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制度与配套政策,确保国家教育公务员法律身份与责权利的实现。

在农村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应该让更多的人到农村去。今年,更多的代表委员建议把免费师范生制度扩展到省属师范院校

建立健全农村远程教育体系,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为了改善农村教育,港区委员、主席团成员郑家纯提出了三项建议。

第一是要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农村远程教育体系,使之成为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主要教育模式之一,使我国农村教育水平大幅度提升。

第二是加强管理,综合部署。在为农村地区添置先进的教学设施的同时,还要不断更新课程资源,让整个体系有效运作起来。他建议成立专门管理农村远程教育的部门,负责农村远程教育技术方案的论证及其体系建设。另外要继续发挥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和广播电视大学的作用。

第三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远程教育模式。郑家纯说,要不断地用新的技术和装备去改进、提高科学和学习手段,以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

代表建议:允许外来人员子女在父母从业地高考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在其提案中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放宽门槛,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父母从业地参加高考。他说,长期以来,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参加当地高考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各地教育背景不同、课程设置不同,使得回原籍参加高考的外来人员子女非常不适应。目前,我国高考制度正在改革,应该结合这场改革,选择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尝试允许外来工作者子女参加当地高考,之后逐步推开。”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也表示,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教育,及参加高考的权利。此外,为防止新一轮的“高考移民”现象出现,必须制定相应政策,对在流入地高中就读及参加高考的资格做出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表示,我国高考报名制度也应该调整,比如父母有固定工作、住所,向当地财政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满两年,当地就应允许其子女报考。

在谈到异地高考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表示,如果允许异地高考可能会引发不少高考移民。但他表示,在高考报名问题上,具体政策应由当地省级政府决定,如果当地政府决定允许异地考生在辖区内报名参加高考,考生就可以异地高考,但“这并不是由教育部一个部门说了算的。”

在回答将来会不会以学籍为高考报名的主要依据时,赵沁平说,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有可能有一天会实现不以户籍为高考报名的主要依据。

人大校长纪宝成:平行志愿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

教育部提出今年高考将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明确表示,平行志愿强化了分数,是一分一分地在竞争,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同时,该项改革也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完全流于形式。

纪宝成表示,教育部推出此项制度,意在保护一些高分考生,避免其志愿填报不合理导致分数很高也落榜,但这些学生所占群体数量较少,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

纪宝成认为,作为一项重大的教育改革,仓促出台并全面推广是不够谨慎的,至少应该先在部分高校试点几年后再全面实施;同时,涉及高考的相关改革应当慎重,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此外,平行志愿把每所高等学校划在一个分数段之内,这不符合人才培养规律,也剥夺了很多学生的自由发展。此前同一所高校所录取的学生,应该在一个合理的分数段之内,最高分与最低分可能相差好几十分;而平行志愿推行后,则可能集中在一个分数段,这样就造成学生考取大学由高考成绩一锤定音的局面,剥夺了一些高考成绩不算很高,但通过努力也能出类拔萃的学生进入一流大学的权利。

他认为,如果第一批录取学生不采用平行志愿,而在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时采取,可能更合适一些。

葛剑雄委员:义务教育当有全国统一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认为,义务教育是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基本措施,政府一定要切实保证。比之于锦上添花,雪中送炭更加重要。如果全国的学生都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教育公平才不是一句空话,人尽其才方有可能。他建议:

教育部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若干等级确定义务教育最低标准,如教师、校舍、设备、经费的配置标准等,正式公布。这些标准必须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让广大民众、特别是学生、教师、校长、家长都明白。各地方政府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代会报告执行情况。对不能在规定期限达到最低标准的地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如增加教育经费和合格教师,修建校舍等,地方财政无法负担的,应由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列入预算拨发。对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达到最低标准的地区,应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如为学生免费提供接送和食宿,派教师进行个别教学,借用非教育部门的设施等。最低标准涉及的经费应按CPI的变化及时调整,就高不就低。最低标准应与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同步,不断提高,在条件成熟时正式调高,逐步消除全国各地区间的标准。

蒋以任:机关不应大量招收应届毕业生

现在很多大学应届毕业生都选择考公务员,但全国政协委员、原上海市政协主席蒋以任提出:“大学生至少应该在企业工作两三年时间,才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这样才能让他更了解基层情况。”

为保障国家机关的运行质量,公务员的素质十分重要。蒋以任认为:“只有在基层政府或者企业工作过,才能够理解企业的困难,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此,他建议招录国家公务员应增加一项“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而不应大量招录应届毕业生。

全国政协委员、原甘肃省政协主席仲兆龙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人员构成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必须强调公务员素质的提高,这就需要对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进行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也持相同意见。她建议,要把年轻有为的人,分期分批下派到基层去,也可采取挂职锻炼的方式。通过这一举措,让他们了解基层、了解群众。她建议,上层的下基层锻炼,基层的可以到上层去工作,这样实行人才交流更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素质。

代表建议学校收费让家长听证

即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除了,幼儿园、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对不少家庭来说还是难以承受的重负。两会期间,江苏团部分代表提出,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合理设定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制定多层次的教育成本分担标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失学。

全国人大代表、河海大学科学院副院长章青教授说,有数据表明,有81.14%的人认为目前中国的高校收费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与我国相邻的印度,大学学费50年来基本维持在180卢比,大致不到40元人民币。

全国人大代表、盐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副校长蒋婉求则算了笔大账:“目前,我国教育费用约占普通家庭总支出的25%-30%,比世界上家庭教育支出最高的日本还要高。”

章青代表提出,国家应该合理设定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章青建议,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合理比例应为高中阶段10%-20%,大学阶段25%-3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以占总体教育成本的25%-30%为宜。

其次,通过规范学校管理,节约教育成本。适当控制学校规模,杜绝贪大求全,欠债经营行为;改革学校评估标准,不过多看重硬件建设,以减少不合理支出。

第三,章青建议改革择校费的使用分配方式,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提取择校费,专项用于薄弱学校建设。蒋婉求代表则提出,通过推行初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重点高中指标切块分配制度,彻底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

第四,政府应该实行收费全透明。明确规定,高中和幼儿园在教育部门规定之外的任何收费,都应举行有不少于一半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第五,建立以国家和学校投入为主的“贷、奖、助、补、减”资助体系,简化助学贷款程序。

另外,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幼儿教育义务化。

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完善高校评估方式和标准

为扭转我国高等教育自“扩招”后,因教学管理、设备水平、师资力量没有同步发展而导致质量下滑的趋势,教育部从五年前开始推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然而,来自教育界的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评估预期目标并未完全实现,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干扰正常教学、浪费教育资源等现象,甚至有一些学校为通过评估而集体“造假”。委员们建议尽快完善评估方式和标准。

耐人寻味的是,老牌名校和地方院校的反应并不一致。反对声音大多出自老牌名校,而有些地方高校则对此并不反对,甚至有学校希望“天天评估”。

不过,代表委员们并不赞成取消本科教学评估。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指出,各间学校本身对改进本科教学是有动力的,“本科教学不好,会影响整间学校的声誉和招生,甚至影响校长的前途。”

“评估方法要考虑进一步地完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认为,对不同类学校进行分类评估,同时,为确保结果公正,“参与评估的专家应该更超然一点。”

贾庆国建议,可考虑由教育部规定评估标准,由学校自己来操作,或请中立的评估机构来操作,形成长效机制,而不是以应付检查为目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郭传杰认为,评估周期可以放长一点。他认为,高校的评估工作也可以借鉴企业的免检制度,“对那些把学校声誉看得很重,视作假为污点的学校,教育部要信任。”

民盟中央建议,政府只评估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而办学水平、特色则由社会自行评价,政府可以收集发布高校基础数据,如师生比、学校硬件更新、就业率等,定期公布,但不作结论。专家评分部分可进行匿名评分。

北京一位政协委员指出,“更重要的是,把一次性的教学评估转变为建立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最终用就业市场对学生的评价、过硬的科研成果来说话。”

委员呼吁重视培养大学毕业生维权意识

一些企业将大学毕业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签订短期合同、不上任何保险;一些企业要求应聘大学生在所谓“实习期”内进行课题研究,在课题完成后便结束“实习期”,侵占其研究成果……

谈起这些大学毕业生权益受侵害的状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感到愤慨。“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同时也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不了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此,对大学生就业前的维权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王晓龙委员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列入大学生就业教育规划和政策。同时要把维权知识和工会知识作为大学生就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吸纳工会、企业联合开展对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大学生就业同样是民生问题,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不要忽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王晓龙委员说。

陈云龙: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学生不应被推向社会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建议,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学生,不应被推向社会,应当允许其继续学业。

我国现在实行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司法机关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陈云龙代表认为,这一政策对于有效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减少、遏制和预防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相适应的问题。陈云龙代表说,受以往长期的“严打”政策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但侧重严惩”思想的影响,办案人员头脑中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从严打击的观念根深蒂固。刑事诉讼法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规定得非常原则,导致司法实践缺乏明确的操作标准。

而且,某些考核指标不合理。例如关于失足未成年学生的帮教工作,需要社区、学校、社会团体及其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受到某些考核“一票否决”的影响,一些学校对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学生,一律开除,这导致许多被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学生被推向社会,无人帮教

陈云龙代表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明确轻微犯罪不捕不诉的具体适用标准。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社会帮教组织体系,切实发挥作用,对于失足未成年人学生,只要未被羁押,应当允许其继续学业,由学校为主对被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工作。

根据2008年“两会”新闻资料整理

责任编辑  杨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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