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 来源: 发布者:chenjunqing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结合我院实际,院纪委重申如下禁令: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提货券、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册)等;三是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五是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六是严禁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七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他时间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节假日期间公车必须封存在单位;九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十是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履职尽责,落实责任,迅速向党员干部传达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院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践行好“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四风”,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问责。

“两节”期间,如发现上述违纪违规问题,可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及时报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18810865196

监督举报邮箱:jwbjesr@163.com   

 

中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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