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学术成果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2 来源: 科教研管理处 发布者:huangyuanyuan

 

我院在职人员申请2014年度学术成果奖励工作已经结束,对学术成果申请、评审和奖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京教科院〔201220号)相关规定,对成果奖励申请工作做如下提示:

第一、申请人需按照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的年度时限进行申请,科教研管理处将严格审核受理申请以及相应奖励认定工作。院科研管理系统已经设计完成并开通运行,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填报。科教研管理处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停止上一年度奖励申请受理。请申请人及时与出版社(杂志社)联系取得成果原件,按时提交科教研管理处审核。按照院学术委员会和院办公会决议,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第二、院学术成果奖励仅受理我院人员为第一承担人(第一作者)的成果奖励申请;

第三、按照《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受理我院人员为第一作者(译者)正式出版的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按照第二章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论文集、案例集等编集类书籍,参与撰写的著作和参与翻译的译著,不属于本奖励范围。教材原则上不属于本奖励范围。特殊情况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第四、请自觉遵守《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京教科院〔200805号)文件相关规定。

 

 

附件:1、《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京教科院〔2012〕20号)→ 点击下载附件 

           2、《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京教科院〔2008〕05号)  → 点击下载附件 

 

 

科教研管理处

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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