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08 来源: 基建行政处 发布者:liuxingang
京教科院院字〔2014〕35号
关于开展期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所、各中心、各部门,院属各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北京市教委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院年度工作安排,我院将于2015年1月12日-14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末安全大检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我院安全台帐为基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通过摸排隐患、落实责任、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等环节,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教科院的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重点检查办公室、食堂、配电室、各类库房、新址工地等场所。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办公室着重检查违规用电、贵重物品存放,以及公共区域物品堆放等内容;各类库房重点关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齐备情况、安全预案落实情况等内容;新址工地要重点关注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保障及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教科院安全台帐规定范围,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对直接责任区域进行检查和整改,力争做到全覆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汇总,逐一整改,并形成安全自查报告。
2.联合检查:由院领导带队,院办公室、基建行政处、受检单位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各办公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工作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2日:各单位进行自查;
2.2015年1月13-14日:对各办公区开展联合检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以对教科院和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2.注重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时间,对安全检查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教职工的参与,共同推进教科院安全稳定工作。
3.重视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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