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评价中心教育督导研究室赴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就“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方案及评价标准”开展调研活动,活动期间就“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工作方案” “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方案” 和“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标准”三个文本进行了研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尚金森及教育督导研究室全体人员。
教育督导研究室主任张瑞海首先介绍了“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方案及评价标准”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及具体内容。他强调本次督导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引进学校实施诊断性督导评价,全面了解学校的整体发展状况;总结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使之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发现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化需求,促进问题解决和合理需求的满足。另外,还将通过对引进学校实施诊断性督导评价,促进协议双方履行合作办学协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发展。
经过研讨,大家在督导评价的目的方面达成共识:力求突出对引进校进行督导评价的特点,发掘引进校的特点和亮点,突出阶段性和诊断性督导评估的特色。
调研活动期间,还对“引进学校实施诊断性督导评价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尚金森主任再次明确了本次督导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比如工作方案中的时间安排还应该进一步细化,并讲明试评阶段具体开展哪些工作,把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工作程序和评价工具等最大程度具体化和可操作化。
最后,尚金森副主任对教育督导研究室制定的“朝阳区引进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方案”给予认可和肯定,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